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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纬咨询公开课]管理层应理解的外汇管理和资金的流动的问题
2024-05-13 19:35:59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and fund movements issues management should know

管理层应理解的外汇管理和资金的流动的问题

独家优惠礼遇:前20名报名并参加讲座的学员,课后30天内可获得一次与讲师进行20至30分钟免费网上会议的机会

主办方:鲍纬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5月22日 价格 1天 3980元/人  

培训背景:

从企业经营角度,面对大量跨境收支交易,如何处理跨境收付才符合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无法汇出或汇出款项,究竟是合规但资料不足?还是银行额度不够?或是这交易根本无法收汇或付汇?作为中国的管理层,你有关注跨境资金流如何影响您的业务吗?无法支付只挂账,这在税务上可行吗?是次讲座重点讨论企业营运过程中涉及的跨境资金流动问题。从个人层面,中国公民和外籍个人跨境收付有何不同要求?

2024年7月1日起生效的《公司法》修订,对企业跨境资金流有何影响?2023年外汇管理有哪些重要变化? 一般企业容易犯哪些错误?在本次研讨会上,我们将用案例和故事向您解释管理层应了解的跨境资金流动问题。

 

谁应该参加:

企业财务总监、税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介绍外汇管理的合规要求

 

  • 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的外汇管理要求
  • 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收支的要求
  • 中国籍和外籍个人的外汇管理规定
  • 有哪些企业或个人容易违反的外汇管理规定?
  • 近期外汇管理法规的变化
  • 违反规定的处罚和近期违规个案的分析
  • 2023年外汇法规的变化

 

第二部分:个案讨论

以个案形式分析讨论企业和个人常遇到的外汇管理问题。

 

个案一 支付境外公司不同类型的费用

中国公司需要向境外支付以下不同类型的费用

管理费

特许权使用费

技术服务费

利息

  • 有哪些税务手续程序要办理?要扣缴哪些中国税?
  • 要提供哪些文件、凭证予银行审核?
  • 向境外支付费用,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个案二 资金调动

2020年至2022年因疫情原因,会计师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上计提大额拨备,财务报表出现亏损,但仍有应纳税所得,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有大量现金,希望能调动到集团境外使用。

能哪些方案可以调动资金出境?

 

个案三 没跨境支付的外汇违规

 

北京C公司的母公司境外红筹上市,委托跨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北京所做审计。完成审计后由北京C公司直接支付审计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l 为何这交易会被外汇管理局定性为「套汇」?可被如何处罚?

l 为何北京C公司取得发票却被税局定性为「隐性交易」,有关费用不能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l 在营改增后,北京C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会否被视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l 如何才能合规处理「代垫代付」?

 

个案四 股息汇出

北京E公司在2017年汇出股息到香港的控股公司,成功获得减低预提所得税到5%。2024年准备把最近年度的利润汇出并申请减税优惠时,需要重新进行备案。

l 税局对认定「受益所有人」有哪些要求?哪些公司更易取得优惠?哪些公司更难?有哪些事项要提前准备?

l 为何银行要E公司提供利润的专项审计报告?

 

 个案五 模具

l 中国公司需要采购在欧洲制作并在越南使用的模具生产货物。企业能对外支付不进口中国的模具吗?

l 境外公司委托中国OEM厂家协助在境内采购模具,为免发生侵权问题,双方明确模具产权必须归属于境外公司(无论财务会计和文件均证明属境外公司)。在模具没有出口的情况下,中国的OEM厂如何从境外收款?

 

个案六 境外公司代境内企业支付费用

 

外资企业成立之初缺乏资金,所以由境外关联公司代付费用(例如工程费、进口设备费用、外籍员工和中国籍高管的薪金、境外出差费用),也就集团多家公司共享的软件分摊费用到外资企业。有关费用一直挂账,并未汇出。

集团也委托了一家跨国会计师事务所准备了转让定价同期资料文档,其中明确境外公司代垫款可用实报实销方式向外资企业收回。

l 代垫进口设备款和代垫设计费,有何区别?为何代垫进口设备款能汇出?

l 为何已代扣代缴税款仍不能汇出款项?

l 哪些类型的代垫和分摊费用是不能汇出的?

l 在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汇出代垫和分摊费用?

l 为何会计师事务所说境外公司可以收回代垫和分摊费用,但实际却无法把款项汇出境?

l 有税务顾问建议把代垫薪金改为服务费。这会否构成做假?

l 不能汇出款项,有何税务影响?

 

个案七 向境外公司收回代垫款

 

外资企业的员工主要协助境外集团公司提供后勤服务,需要向境外公司收回代垫工资。

l 为何这不是代垫费用而无法收钱?

l 哪些情况才是代垫费用?

l 改变为「服务费」后,要交增值税吗?能否符合增值税免税?如何申请免税?

 

个案八 转让定价调整

 

税局质疑上海工厂的利润太低并要求进行转让定价调整。

l 转让定价调整,调税不调账与调税调账,两者有何区别?

l 转让定价调整,需要调入中国的利润,如何才能汇入境内?

l 合资企业被转让定价调整,会出现哪些问题?

l 《公司法》对转让定价调整有何要求?

 

个案九 资本金结汇

 

香港投资者打算用上海的外资贸易公司买写字楼单元作出租之用,因此增加注册资本并结汇购房。结果被外汇管理局处罚。

l 有关些情况下资本金不能结汇?

l 注册资本结汇和外债结汇有何区别?

l 意愿结汇后的人民币可以用来投资保本的理财产品吗?

l 可以如何参考2020年版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l 2023年有何变化?

 

个案十 减资

 

修订后的《公司法》要求股东在5年内出资,中国公司的认缴资本过高,股东不打算出资。另一方面,中国公司有大量现金。集团打算以减资方式将资金调出境外。

l 减资要办理哪些手续?

l 减资要注意哪些事项?

l 减资会涉及税款吗?

 

个案十一 出售股权

 

集团拟出售中国的资产。现考虑不同方案,包括:

 

(1) 出售子公司

(2) 子公司出售资产,然后清算

买家可能是中国境内或中国境外的公司。

l 出售子公司和出售资产的税负有何不同?

l 出售子公司给中国买家,要注意哪些事项以确保能顺利汇出款项?

l 为何不应由境内其他公司代收股权转让款项?

l 清算公司要注意哪些外汇问题

l 买卖双方(新旧股东)都是境外企业,如何办理税务申报?为何不应由中国子公司缴纳股权转让所得的税款?

 

个案十二  中国新投资项目

 

集团拟在中国投资新项目。

 

l 新公司该是新的外资企业?还是作为现有外资企业的子公司?

l 有哪些外汇和资金流的考虑?

l 有哪些税务考虑?

l 外债登记有何变化?

l 外债额度有哪些计算方法? 没有「投注差」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借外债吗?试点地区如何计算外债额度?

l 境内关联公司借款和外债在税务上有何区别?

l 资本弱化内容为何?

l 集团间可以免息贷款吗?

l 外债结汇后,不能用于哪些用途?

 

个案十三 境外上市

 

集团在境外上市,给予员工股权激励,高管也会通过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权。

 

l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中国籍员工和外籍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有何不同?

l 外汇方面要如何办理备案手续,包括返程投资备案和股权激励计划备案

l 应注意哪些问题?

l 境内上市给予外籍员工股权激励,外汇备案有何不同?

l 没有备案,有何处罚?

 

个案十四 找朋友兑换

 

l 地下钱庄兑换属违法行为,那么找朋友兑换,为何仍违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何影响企业跨境兑换?

 

l 哪些情况下会涉及刑事处分?

 

l 中国公民有哪些收付汇是可以合法进行的? 哪些交易是不能收付外汇的? 需要向银行提供哪些资料?

 

l 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居民有哪些款项可以汇入或汇出?

 

其他个案:除上述列举个案外,我们也会讨论其他故事。 

 

 

【优惠礼遇】

 

鉴于跨境支付相关情况复杂,为帮助参加者了解并感谢您对我们讲座的支持,我们特别推出优惠礼遇:前20名完成报名流程参加讲座的客户,可以获得一次与讲师进行20至30分钟免费网上会议的机会。

 

此次网上会议的内容可以是针对您公司在跨境支付相关事项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或是对于讲座中所提到的内容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会议的日期和时间将由参加者和讲师另行联络确定,会议将在讲座举行后的30天内进行。

 

作为前20名报名参加讲座的客户,您将享有此独家优惠礼遇,让您更深入地了解跨境支付相关问题,为您的企业经营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培训讲师

张少云

 (FCCA & FCPA), 原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必思培训有限公司和必思咨询公司创办人及董事

张少云在中国税务和商业咨询方面有超过二十六年的经验。她自1996年加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中国税务部,八年内进升为合伙人,在毕马威中国工作了十五年后,她选择于2011年从税务合伙人角色退休,以自由职业者身份投入企业培训、教育、慈善活动以及独立咨询工作并完成她第二个硕士学位,实践哲学硕士。她曾长驻广州和上海超过八年,这段日子令她更能以实务角度出发解决客户的税务问题。

张小姐现任香港职业训练局会计训练委员会研讨会工作小组委员,曾任香港政府香港工业贸易署中小企业客户联络小组委员,澳门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讲师,曾为多家跨国集团和香港税务局提供中国税务培训。2012年至2016年为苗圃行动(香港的一家慈善团体)董事局副主席。2016年至2019年为南宁市苗圃行动华光女子高中的理事会理事。